第212 章 我们老林家-《名柯:当文豪的我其实是大科学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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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次日,吃过午饭。

    在薮内一家的热情相送下,林染和有希子结束了这次归乡之旅。

    临行前,林染还没忘记自己的约定。

    就是之前两人刚到村里,遇到的那个问路小女孩,约好了要来找他玩,虽然后面光顾着陪学姐去,但林染还是没忘记这回事。

    所以,到县城的时候,林染专门找了家书店,在书店老板热情的目光下,他挑挑拣拣,买了满满一大包的练习册。

    考虑到小女孩的年纪,他还特意挑了几本带插图的,封面花花绿绿的那种。

    然后交给薮内广美,让她帮自己带回去,送给那个小女孩。

    就当是礼物了。

    苦啥不能苦孩子,穷啥不能穷教育。

    他林染作为一个读书人,最见不得的就是小孩子没有题做,没有题做的童年是不完整的,没有练习册的书包是空虚的。

    他这是在帮那个小女孩填补人生的空白。

    然后林染才在有希子一脸“我要是小时候遇到你这么一个大哥哥,绝对要打死你的”表情下,心满意足的上了回家的车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学姐昨天不过是饭桌上说了句“还是家乡的味道吃起来舒坦”,薮内家今天就给两人准备了一大堆东西。

    大包小包,后备箱装的满满当当。

    腊肠、腊肉、干菇、野蜂蜜、腌萝卜、自家种的米、自家酿的米酒……

    全都是些地道的山里土货,每一样都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,外面再用绳子扎紧,一看就是花了心思的。

    或许有学姐的原因。

    但更多的其实还是看在林染的面子上。

    薮内家也懂,这样的大人物,既然让他们侥幸遇上了,那只要把关系维护好了,万一以后家族遇到过不去的坎,也能求人帮上一把。

    求人不可怕,怕的是你连能求的人都没有,那才是最可怕的。

    不过人情这东西,用一次就少一次。

    对于薮内家来说,这段人情能不用就不用,最好就在那放着,往后余生里,关上门过起日子来,心里也有了份底气。

    遇到事儿了,慌得不行的时候,可以跟自己说:没事,咱还认识林先生呢,然后就能镇定下来,想办法自己解决。

    这,才是大人情最大的用处。

    而这些,林染也都懂。

    所以他对于这些好意,也接受的心安理得。

    推辞来推辞去,反而伤了情分,大大方方收下,记在心里,才是真正的尊重。

    至于有希子,别看她在林染面前傻乎乎的,但她毕竟是在娱乐圈闯荡过的人,对于这些人情关系也都看得非常透彻。

    女人的立场就是男人。

    所以别看她和薮内广美临走依依不舍地抱在一起,还约好了等明年夏天再来玩,信誓旦旦地说“一定来一定来”。

    但万一以后薮内家所求的事对林染造成了困扰,她会是第一个跳出来帮着拒绝的。

    所谓从小一起长的好友,在自家男人面前,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林染是她藤峰有希子选定的男人,是她带回去给父母看过的男人,是她穿着色打褂、在父母面前拜过天地的男人。

    谁敢让他为难,她就让谁为难。

    亲疏远近,她分得很清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东都。

    到米花的时候已经下午3点过了。

    阳光斜斜地照在街道上,路上的行人裹着大衣,脚步匆匆,和群马乡下的慢节奏完全是两个世界。

    有希子没跟着他回别墅,而是杀去找大律师扬威耀武去了。

    刚打了胜仗的学姐,现在看谁都像插标卖首之辈,颇有关二爷败走麦城之前的风采。

    单刀赴会,过五关斩六将,温酒斩华雄,天下英雄,谁堪一战?

    林染对此,也只能祝她好运。

    就算学姐是关二爷,大律师也不是华雄啊!

    林宅。

    车子在别墅门口停下,林染还没下车,就看到了自家小女仆,倒也不是提前知道他要回来,在门口等他。

    明美正在别墅门口不远处的路边,手里拎着一个菜篮子,和两个30来岁的妇人说说笑笑。

    看到这一幕,林染会心一笑。

    他一直有点担心,小女仆把太多精力放在他和小哀身上,忽略了自己的生活。

    现在看到她有了自己的小圈子,有了可以一起买菜、一起聊天的人,他也挺开心。

    “明美姐!”

    “呀,少爷你回来啦!”

    听到熟悉的声音,明美回过头,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,脸上的笑容如花一般绽放,明媚动人。

    她拎着小菜篮子就朝林染跑来,跑到一半,才反应过来,回头和那两个妇人歉意的挥挥手,微微欠身,嘴唇动了动,大概是说了句“改天再聊”。

    两个妇人笑着摆摆手,目光往林染这边好奇地张望了一下,然后识趣地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林染也远远地冲那两位点了点头,算是打了个招呼。

    明美重新转过身,小跑过来。

    跑到林染面前,站定,微微喘着气,先是上上下下、仔仔细细地把他打量了一番,脸,脖子,肩膀,腰,腿。

    目光所及之处,皆未发现消瘦的痕迹,明美这才放心地松了口气,脸上重新绽开笑容。

    其实也就离家几天,再瘦能瘦到哪去。

    他又不是去逃荒的,是陪学姐回乡探亲,天天野猪肉炖萝卜、麻辣兔肉、土鸡汤伺候着,要不是有“球赛”消耗热量,他说不定还能胖两斤。

    不过对于明美来说,一日不见自家少爷,那真就如书本里所说的那样,如隔三秋。

    三秋是多久?

    九个季节,二十几个月,六百多天,所以她从六百多天前就开始想少爷了。

    林染看着她这副认真检查的模样,心中一软,嘴上却打趣道:“几天不见,我家小女仆也认识新朋友了嘛。”

    明美不好意思地笑笑,把菜篮子换到另一只手上,解释道:“是附近别墅新搬来的住户,我买菜的时候认识的,大家比较聊得来,平时就一起交流一些做饭做家务的心得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:“少爷要是不喜欢,我以后就不和她们说话了。”

    林染看着她那双没有任何犹豫的眼睛,知道她是认真的。

    小女仆是在说:如果少爷你不喜欢,我就可以不要这些朋友,因为她最重要的、唯一的、不可替代的那个人,已经回来了。

    她的世界里,所有的坐标原点都是他。

    林染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笑着问:“那以后在路上遇到,岂不尴尬?”

    “不会的。”

    明美摇摇头。

    对于她来说,少爷的话就是天,天说往东,她绝不往西,天说这个人不能交,那这个人就从她的世界里彻底消失。

    至于别人怎么想,她不在乎。

    小女仆眨眨眼:“再说了,只要自己不尴尬,那尴尬的不就是别人了嘛。”

    林染愣了一下,然后笑起来。

    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,从明美嘴里说出来是另一回事,他家小女仆,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?

    看来交新朋友还是有用的,至少学会了他的厚脸皮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,在她头顶轻轻摸了摸:“安了,明美姐你能找到新朋友,我也很开心,你不能光让小哀平时多交小朋友,你自己也要多交点朋友,你家少爷又不是要金屋藏娇。”

    明美被他摸得眯起眼睛,乖乖地点了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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